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于近日发布《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22年4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35元,提高为280元,即每人每月增加45元,预计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只要具有台州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确定标准并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计发系数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系数相同。
自2010年建立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助力扶贫脱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5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已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即从原180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此次的《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综合考虑周边地市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及调整幅度,根据我市财力情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们提出2022年全市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为:从2022年4月起每月提高45元。”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处负责人江黎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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