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在温岭市医保局举行的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9名同志受聘成为台州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
温岭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等规定,该市通过公开征集、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聘任了首批9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他们由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村社区书记(主任)、企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是对温岭市医保基金监管力量的有力补充。
当天,温岭市医保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新聘任的社会监督员进行培训,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定点零售药店现场开展业务指导和互动。监督员们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医保部门做好基金监管工作,在政策宣传、民意收集、线索发现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会监督员的到岗,标志着温岭市医保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医保基金政府监管、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该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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