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影响,东海南部将出现狂浪到狂涛区,近岸海域海况恶劣。为保障安全,我市根据省市相关防台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渔船防御工作。台州市渔船总数4373艘,截至9月12日20时,全市港内渔船4033艘,另有340艘渔船正抓紧撤离避风、落实动态干预。
根据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9月12日发布的工作提示单,位于北纬29度以南海域的渔船需在9月12日22时前全部到港避风;位于北纬29度以北海域的台州渔船在13日12时前到港避风。在台风警报结束前,全市各地港内渔船不得再出海航行、生产。同时,全市养殖企业和渔港在建工程,要落实除险加固,并通知人员随时准备撤离。
期间,我市各级指挥平台、点验中心、渔业公司将紧盯撤离途中渔船安全,督促回港渔船保持编组,加强瞭望、值班值守和16频道守听,提醒台州渔船注意航行安全,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自9月12日18时起,我市禁止所有台州籍渔船再停入嵊泗中心渔港东、西港区,违反规定进入或不听从指挥调度的渔船,一律停航一个月,并将扣发本年度柴油补助,并对定人联船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台州渔民经营的外省籍渔船也纳入了管控,加强排摸,精准掌握渔船船位与动态,坚决杜绝外地籍渔船“管理真空”现象,尽早落实防台措施,并严格按照“四严禁、两检测、一报告”等防疫要求,扎实做好渔船疫情防控,筑牢海上防疫战线。
(编辑整理:椒江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