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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企业及单位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椒江国土资源局作者:发布时间:2017-4-11点击: 人次

椒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单位建房)服务指南:

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缴费领证

二、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办事指南);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图)、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等;

5、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土地复核验收意见书;

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7、民政部门出具的坐落证明(或门牌证);

8、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9、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中的身份证明资料、监护以及涉外相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专项须知)。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执行

登记费:住宅房屋80元/件、非住宅房屋550元/件;

工本费:10元/本

四、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五、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编辑整理:椒江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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