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特殊事项)。
注: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提供预告登记证明。
四、承诺期限
①个人抵押:隔日取证
②企业抵押:5个工作日
③再抵押: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
A住宅:80元/件;
B非住宅:550元/件;
2、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 924号,椒发改价(2008)39号
(编辑整理:椒江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