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发生变更事实证明材料之一;
①所有权人姓名(名称)、房屋地址、用途变更证明;
②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证明;
③确认房屋所有权变更的生效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特殊事项)。
注: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未婚的需提供单身证明。
四、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五、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
A住宅:80元/件;
B非住宅:550元/件;
注:地址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减半收取
2、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 924号,椒发改价(2008)39号
(编辑整理:椒江房产网)